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南省委员会 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河南省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函〔2019〕49号)、《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济源示范区2022年就业见习单位(岗位)的通知》(济管人社办〔2022〕62号)等文件要求,示范区人社局将于2022年6-12月份组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为3-12个月。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提供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2850元),并由见习单位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将济源示范区2022年最后一批16家就业见习单位、174个见习岗位公告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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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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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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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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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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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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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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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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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企数字经济产业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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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服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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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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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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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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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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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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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华源中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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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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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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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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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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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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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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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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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程、电气自动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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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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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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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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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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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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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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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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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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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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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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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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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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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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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华源仪表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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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
本科
|
财务相关
|
6个月
|
2
|
技术
|
本科
|
电子、电气等相关
|
6个月
|
2
|
销售
|
大专
|
不限
|
6个月
|
2
|
行政
|
本科
|
不限
|
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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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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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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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誉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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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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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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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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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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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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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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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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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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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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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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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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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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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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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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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玉润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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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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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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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文秘、财务、管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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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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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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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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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锐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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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标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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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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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D、3D数据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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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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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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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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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时代影城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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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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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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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会计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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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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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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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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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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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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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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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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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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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北方特钢制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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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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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校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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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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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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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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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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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朗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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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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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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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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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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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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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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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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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数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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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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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相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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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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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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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英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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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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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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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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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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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机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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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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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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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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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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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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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大峪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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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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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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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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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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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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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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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及以上
|
临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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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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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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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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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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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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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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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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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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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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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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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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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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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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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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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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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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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科、法律以及中文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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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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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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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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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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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大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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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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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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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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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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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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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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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汉语言文学、播音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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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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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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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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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和瑞包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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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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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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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员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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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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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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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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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惠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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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标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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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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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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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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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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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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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赛科星牧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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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见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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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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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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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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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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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管见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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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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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物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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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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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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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见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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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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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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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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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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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见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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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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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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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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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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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见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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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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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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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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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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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见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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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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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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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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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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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见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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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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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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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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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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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育见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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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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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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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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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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犊牛见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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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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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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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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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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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习定义
就业见习,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通过开发数量的见习岗位、提供期限的岗位实践锻炼,见习人员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的一项就业服务制度。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人员不属于见习单位在岗职工和从业人员。
二、适用对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1.有就业见习意愿并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实名登记的毕业生(包括非本地户籍的);
2.能够履行见习岗位职责和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能够完成见习岗位工作任务;
4.无职工社保参保记录。
三、办理程序
1.申请。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2份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实名登记(二区4号楼31号窗口),实名登记后持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于就业局窗口进行失业登记(二区4号楼26-30号窗口),失业登记后请拍摄个人就业创业证编号以备后续使用。符合要求后根据示范区就业见习岗位需求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个人简历》并等待面试通知。
注意:所有人员只能参加就业见习一次,不得重复参加就业见习。
2.受理与审核。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核查见习人员毕业时间、见习意向、就业失业状态、专业与岗位匹配等情况,符合条件的,介绍到见习单位进行面试洽谈,面试人员持《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一式2份)至相关地点参加面试。见习单位受理的见习人员应及时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
3.组织上岗。见习单位与申请见习人员达成就业见习意向后,应在一周内与见习毕业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4份),由申请见习人员本人持相关材料报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见习单位根据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意见具体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上岗见习,及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将见习人员信息录入就业见习管理系统。
4.认定。市人才交流中心对符合就业见习条件的人员予以确认,将本地区就业见习人员信息汇总并通过信息系统逐级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享受待遇
1.提供生活补贴。见习期间,由示范区政府和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生活补贴,其标准为不低于2850元/月/人。
注意: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支付见习补贴。见习时间满3个月但未完成见习协议期限的,离岗当月不予支付见习补贴。
2.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确保就业见习环境良好。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安全健康的就业见习环境,加强工作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委派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见习人员就业能力,加强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
4.就业见习时间视同工作实践经历。见习期满后,市人才交流中心及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发放《就业见习证明》。见习单位对见习期满后正式录用人员,应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就业见习人员参加党政机关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其就业见习时间视同工作实践经历。
五、受理地点
济源示范区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31号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第二行政区4号楼)
咨询电话: 0391—6630595
监督电话: 0391—6638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