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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南阳淅川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保证2022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淅川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南阳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
  时段:2022年9月20日—10月13日;
  符合条件的各类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若所提交资料无法验证通过,需查找原因更正,否则影响认定。)
  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二)体检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在的医院参加体检,然后到地点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现场确认。
  1.体检安排: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体检时间2022年9月20日—10月13日;地点:淅川县中医院。
  体检注意事项:
  ①体检在早上7:30进行。(周六周日上午正常上班)体检当天早上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前一天要保持足够的睡眠,忌酒,限高糖、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②体检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表一式两份和与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体检表在“河南省教师资格http://jszg.haedu.gov.cn”下载打印)。
  ③请于体检的三个工作日后由本人携带身份证(代领者同时携带体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体检医院领取体检结果。
  ④要求考生进站体检携带身份证,做好个人防控,减少聚集,确保体检有序顺利开展,参检人员在体检现场听从工作人员指导意见,体检期间自觉保持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⑤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收取。
  2.现场确认:
  2022年10月24日—10月26日。(工作时间:9:00-11:30;13:00-17:00)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到淅川县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19号窗口。
  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11月1日前,通过邮政快递到付方式邮寄;11月7日—11月9日,在南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现场领取(地址:南阳市南都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南区二号楼435房间)。
  3.审核: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请查阅各级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
  五、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
  (六)认定机构医院出具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下载。
  (七)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九)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以上要求材料均为原件。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提交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我市工作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申请人要按照认定机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三)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