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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人民警察职位)
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郑州市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报考人民警察(监狱戒毒所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考生名单及集合分组,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5月6日(星期六)早上6点30分。
集合地点:郑东新区黄河南路与熊耳河路交叉口东北角。
三、体检依据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执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四、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合时还需提交已填写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一页(见附件2,下载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确保字迹工整,并粘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
2、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按照分组集合报到验证。逾期未到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3、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私自携带手机、电子通讯手表、无线耳机等,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束时,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领回本人通讯工具,自行离开医院。
4、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透露姓名等个人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5、体检费用自理(自备现金300元)。
6、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
7、怀孕(哺乳期)未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待哺乳期结束后(以婴儿出生当天开始计算,6个月),再组织进行体能测评、体检。体能测评、体检均合格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9、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提前到达集合地点。
附件:1.郑州市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人民警察职位)
2.《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一页
郑州市公务员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