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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同意,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15人,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专业及招聘人数见附件《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5.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6.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9:00至10月31日17:00,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岗位与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应一致或相近。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电子版等证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renshichu2023@163.com,邮件名称以“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应聘岗位代码”格式命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学校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随时开展考试工作。考试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予聘用。学校通过招聘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体检含心理测试。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财政全供事业编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带薪双休、国家规定节假日、寒暑假;享受国内外访学、进修学习等政策,具体按照《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支持办法(试行)》执行。新引进人员被认定为鹤壁市高层次人才的可享受鹤壁市人才待遇政策。


2.薪酬标准。

序号


类别

待遇

1

科研经费

工科、实验性理科类博士最高20 万元;文科、非实验性理科类博士最高15 万元。

2

安家费

新引进人才给予最高30 万元的安家费,鹤壁市及所属县区单位调入或招录的除外。

3

租房补贴

未被认定为鹤壁市高层次人才、在鹤壁市行政区域内无住房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优惠政策的,学校给予每月1500 元的租房补贴,原则上不超过3年。

4

专项岗位津贴

聘期内学校按照每月4000 元标准发放。

5

职称待遇

不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内聘为副教授;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内聘为教授。

6

其他奖励

为学校“双高”校建设和职业本科教育发展做出特殊贡献,取得重大成果的,经学校组织认定后,按照不低于一年、不高于五年个人专项岗位津贴总额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7

配偶或子女就业

在“双高”校创建期间,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或子女,不符合鹤壁市就业安置条件但符合学校基本用人条件,按其学历、职称等条件聘用至学校相关岗位从事教学或教学辅助工作,与在编在岗教职工实行同工同酬。

八、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92—3330505

监督电话:0392—3329672

附件1 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 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