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文件要求,经省、市、区有关部门审核确定,2023年顺河回族区计划招聘特岗全科医生2名到乡级医疗机构工作。特制订如下简章: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顺河回族区乡公立医疗机构(土柏岗乡卫生院和东郊乡卫生院)共计划招聘特岗全科医生2名,详见《2023年顺河回族区特岗全科医生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师岗位的医务人员。
鼓励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中级以上资格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招聘,补助水平参照特岗全科医生。河南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5日(9:00-11:30,15:00—18:00)。
(二)报名地点:顺河回族区仪北街区政府东院综合办公楼6楼卫生健康委员会617办公室(东京极地海洋馆对面胡同)。
(三)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考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材料需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4.报考特岗全科医生应填写《2023年顺河回族区特岗全科医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
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者按以下三种情况提交相关证件:
(1)符合特岗全科医生报名条件第1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全科医生执业证;
(2)符合特岗全科医生报名条件第2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
(3)符合特岗全科医生报名条件第3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及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证明,已退休人员还须携带退休证。
5.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3年7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四、考试
(一)特岗全科医生考试为面试,成绩为百分制。
(二)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特岗全科医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入场考试。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公示
(一)根据面试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考察阶段因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待遇保障和聘用
(一)待遇保障
聘用人员的经费补助、编制管理、福利待遇等按照《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有关精神执行。
(二)聘用
由用人单位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助费用,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医师注册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限制,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七、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三)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八、其他事项
(一)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hunhequ.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顺河回族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五)本简章由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22327997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30 15:00—18:00)
监督电话:0371—23388725
附件1:2023年顺河回族区特岗全科医生计划表
附件2:2023年顺河回族区特岗全科医生报名登记表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