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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人|2023年桐柏县面向社会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第1号)
根据我县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发展需要,为构建合理、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卫生人才队伍,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26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名额
拟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26名。具体特招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热爱国家,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思想进步,身体健康;
4、符合特招单位、特招岗位的要求。
(二)年龄条件
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资格条件
学历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特招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通过桐柏人社局网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8月3日(8:00—11:30,15:00—17:30)。
报名地点:桐柏县市民之家1楼人才交流中心窗口(盘古大道与工业路交叉口东400米)
咨询电话:0377-83973039
3、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4、报名时每人收取报名费3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凭贫困户户档材料免收报名费。
5、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有关证书、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本人有效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同时填写完整的《2023年桐柏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 ;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 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由桐柏县委组织部或桐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认定后出具的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6、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7、资格审查贯穿公开特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及特招资格。
(三)笔试
笔试异地出题异地改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知识。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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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1、面试聘请异地评委,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直接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2、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自动放弃处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所报考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面试者的答题准确性、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特招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体检通知书,按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合格的人员被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考察期间因自愿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新特招的医学院校毕业生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取消聘用资格。
按豫卫发【2015】2号文件之规定执行: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服务期满并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桐柏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纪律要求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县纪委监委监督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整个招聘过程公开、公正。
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把考试关、体检关、考察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登记备案制度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切实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
严格执行招聘政策,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跑风漏气、泄露机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桐柏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桐柏县面向社会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职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桐柏县面向社会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docx
桐柏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