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梁园区教体系统归雁工程工作方案》(梁事聘字〔2023〕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梁园区教体系统归雁工程面试成绩和有关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
参加面试人员成绩查看附件。
二、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结果,按公开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于2023年9月12日上午9:00至11:00到区人事考试中心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未领取体检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下:
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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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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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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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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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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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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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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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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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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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成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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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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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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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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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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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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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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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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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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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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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妍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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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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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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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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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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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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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俊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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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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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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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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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中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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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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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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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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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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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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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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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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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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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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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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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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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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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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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伶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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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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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要求参加体检。未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24小时内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饮酒、服用药物,避免剧烈运动。体检的当日早晨,不要吃饭、饮水,保持空腹。
3.体检标准参照现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觉接受带队工作人员管理。体检过程中不得擅自离队单独行动。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时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不能漏检。女性体检人员如在月经期间,请及时告知体检医生。
6.处于妊娠期的体检人员需本人携带由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可以暂不进行体检项目中的妇科、X光等项目检查。待体检人员孕期结束后可以进行妇科、X光等项目检查时,再完成体检,并作出是否合格结论。
7.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身高、体重、血压、视力须当场提出复检;其他项目如有异议,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梁园区行政中心1号楼西三楼335房间)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所有项目的复检均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本次体检,在医院设有体检指导监督人员,负责指导监督体检工作。体检人员若发现医护人员、工作人员或其他体检人员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可及时向体检指导监督人员举报。
9.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10.体检结束后,要求当场复检的人员留下复检,其他人员自行解散。
11.不准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代为保管;体检区域为无烟区,不得将香烟和打火机带入体检区域,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
附件:2023年梁园区教体系统归雁工程考生面试成绩单
梁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选)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