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总工会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应聘。
一、招聘人数:3人;
二、工资薪酬:每人每年10000元;
三、工作时间:非全日制用工,坐班率50%;
四、聘任方式:公开招聘、择优录用。聘期1年,聘任期满自行终止聘任关系。
五、招聘条件:
(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办事公道,热心服务职工群众,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掌握国家和地方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以及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专业知识。
(三)熟悉集体协商工作,具备一定的集体协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协商谈判能力和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独立承担参加协商、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和培训教学等任务。
(五)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需要的经上一级工会同意可延聘至68周岁。
六、主要职责:
(一)宣传指导。面向企业(行业)宣传开展集体协商的意义和作用,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推动企业建立完善集体协商机制,指导和帮助企业工会、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搜集整理与集体协商相关的资料、收集职工意见,提出协商要约,拟定协商方案,研究协商策略,确定协商内容,起草集体合同草案等。
(二)参与培训。协助本级工会对负责集体协商工作的工会干部、职工方协商代表等进行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工会干部和职工方协商代表开展集体协商的能力和水平。
(三)参加协商。接受上级工会指派或接受企业工会、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委托,作为职工方协商代表直接参加集体协商。对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工会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调查研究。调查了解地区、行业、企业人工成本、经营状况以及与集体协商相关的各种数据和信息,为基层工会开展集体协商提供数据支持;及时了解本地区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最新动态,发现和总结本地区先进经验和做法;对履行职责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
(五)监督检查。按照本级工会的统一部署,参加对本地区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定期监督检查,协助本级工会对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七、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9月26日下午5:00;
(二)报名地点:市总工会1楼107房间
(二)联系电话:332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