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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县卫健事业工作需要,充实各医共体成员单位工作人才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市有关单位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依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县委、县政府、县医管委和县卫健委的领导下,成立嵩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县医供体总医院组织实施,县派驻卫健委纪检组全程监督,县编制、人社、卫健全程进行指导。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拟报考职位;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23年11月1日,即1992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为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解决基层事业单位招人难的问题,经嵩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的嵩县各乡镇卫生院自主聘用人员(除民营医院外),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相关资格证书(2023年毕业人员可不受资格证书限制);

7.报考人员毕业证记载专业必须是所报职位要求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现役军人,嵩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特岗教师。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自2023年11月7日09:00起至11月9日17:00,登陆洛阳人事考试官网(网址:http://www.lysrsks.com/),按要求登陆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于考生提交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考生可于提交审核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相关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7日09:00起至11月10日17:00。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之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每人每科缴纳30元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含城镇、农村)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23年11月7日至11月9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到嵩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后勤楼三楼党政办(嵩县伊东新区九皋街与振兴路交叉口)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农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含城镇、农村)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户口本。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的,不予享受免缴考务费政策。

4.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17日9:00起--11月19日9:30),具体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如因考生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笔试准考证在后续的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提供,请考生保存电子版,以备需要时重新打印。

5.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现场写出书面申请后经同意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加分条件及认定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

(1)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2)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3)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经洛阳市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5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4)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在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中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政策。

以上人员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自行下载并填写《嵩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证》;

(5)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3)、退役证及毕业证书;

(6)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1)提交时间: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提交地点:考生提交材料至嵩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后勤楼三楼党政办(嵩县伊东新区九皋街与振兴路交叉口);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嵩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songxian.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3.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班。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4.笔试卷面成绩将在原报名网站进行(http://www.lysrsks.com/)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

(四)面试资格确认

1.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

根据各职位聘用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资格确认。进入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将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布。笔试作弊或缺考者,不列入资格确认范围。

2.资格确认办法

采取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届时考生填写《嵩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见附件4)一式2份,并提交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表后)。

3.资格确认应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1)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证书(出具由国家人社部、国家卫健委统一颁发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家卫健委颁布的医师资格证书);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5);

(5)嵩县乡镇卫生院自主聘用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证明临时身份的证明(见附件6);

4.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登陆嵩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songxian.gov.cn)查看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和通知。

5.经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者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为准。

1.面试办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

(3)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其他要求

(1)考生面试结束后评委进行现场打分,在每位评委打分的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4舍5入,保留2位小数),为考生面试现场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不予聘用。

(六)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面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仍出现并列的,采取面试加试)。

总成绩将在嵩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songxian.gov.cn)予以公布,请届时登陆查看。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嵩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陆查看。

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


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按招聘职位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实行岗位管理。

新聘用人员应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报考职位聘用,不允许跨职位调剂聘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派驻卫健委纪检组全程监督。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6323275

监督电话:0379-6632398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9-69933807

(以上电话正常工作日时间拨打)

附件:

1.《嵩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嵩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3.《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4.《嵩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嵩县乡镇卫生院自主聘用人员身份证明》

嵩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职位表.xlsx

附件2-6.docx

招聘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