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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人|2023年林州市卫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医疗队伍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林州市卫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4、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5、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林州市外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信;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林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林州市管理的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369”特招特岗选拔的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7日,在林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zhou.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报名确认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linzhou.gov.cn/(林州市人民政府网)。报名分网上申报、提交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四个阶段。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8:00-11月22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林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入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能反映本人特征的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电子照片(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200KB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

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及个人情况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专业类、专业名称参考以下三个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5)、《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6),以下简称“目录”。

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应聘者报名时要仔细对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经缴纳的考务费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本次招聘信息,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所有信息一律通过林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要随时关注网站上的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它原因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提交审核及缴费

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审核,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名资料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进行提交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17:00时,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3年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务必牢记。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达不到3: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如有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在原报名网站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改报其他岗位。

3、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在2023年12月7日至12月9日早8:00时之前,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为考生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将要使用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三)考试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缺一不可)。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1)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报考非医学专业类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满分100分。

报考西医类(含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口腔医学、康复治疗技术等)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基础知识(以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和解剖学知识为主)两科,满分各100分。

报考中医类(含中医学)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中医基础知识(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和中药学知识为主)两科,满分各100分。

(3)确定加分对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从河南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笔试考试结束后3日内(工作时间)携带《加分申请表》(附件3)及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到林州市人社局事业科(林州市红旗渠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层310房间),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林州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加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医疗卫生法律法规×40%+专业知识成绩×60%+政策加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在原报名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有一门缺考或成绩为零分、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5)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专业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同一专业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及注意事项在原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审查人员需现场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包括:①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及《林州市卫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②林州市外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③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进入面试资格。未按时提交全部有关信息材料的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专业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审查递补只进行一次。

2、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人员名单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对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平均分的,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专业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再相同者,以专业知识成绩或行政职业测验能力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支付。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者,以笔试专业知识成绩或行政职业测验能力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林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包括个人档案)、函询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廉洁自律情况等。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事档案等全部考核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因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可从报考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依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林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市卫健委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新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三年(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一)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林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372-6166885(工作时间内)

咨询电话:0372-6843391 0372-6166529 (工作时间内)

附件:

附件1 2023年林州市卫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 2023年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 2023年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4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pdf

附件5: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6 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pdf

林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