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湖滨区属幼儿园(贺站路幼儿园和银昌路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批准,湖滨区教体局委托三门峡市鑫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在编)幼儿教师28人,保育员14人,实行合同制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计划名额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28人,保育员1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湖滨区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见附件一)。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的);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应聘幼儿教师岗位需具有学前教育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且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应聘保育员岗位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3、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4、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敬业爱生,能吃苦耐劳,有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7、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8、被依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9、其他不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及教辅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替。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17:30。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及报名联系电话:三门峡市鑫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湖滨区政务服务大厅向东100米,南山书院三楼)
报名联系电话:0398--2899686
4、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本人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二);
(2)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
5、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立即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报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完成相应招聘流程,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试讲+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使用湖滨区属幼儿园现行教材,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才艺展示从声乐、器乐、舞蹈、绘画、语言(讲故事)中自选一项,内容、题材等不限。
面试满分100分,试讲80分,才艺展示20分。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因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4、报考同一岗位分布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附件三),由面试原始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四舍五入保留4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5、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最终成绩。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届时通知。
2、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进行,体检费用自行负担。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从后序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相应程序进行。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门峡市鑫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等平台、公众号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三门峡市鑫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待遇及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待遇为工资(按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月薪,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绩效工资+教龄工资,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聘用人员由三门峡市湖滨区教体局统一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通知、公告、公示、考试成绩以及注意事项,均在三门峡市鑫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等平台、公众号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1-3
附件一:湖滨区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pdf
附件二:报名表.doc
附件三:二次平均法.doc
三门峡市鑫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