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区所属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镇卫生院岗位需求,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10名,为差供事业编制。具体招聘计划和专业要求详见《2023年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伊滨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
5、年龄要求:截止到2023年11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2005年12月1日(不含)以前出生,1987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学历要求: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显示专业与招聘要求专业一致。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试用期)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研究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9:00—2023年12月1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程序:
(1)使用电脑端登陆洛阳人事考试官网(http://www.lysrsks.com),点击“2023年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伊滨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主页面;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保存成功,生成报名序号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需要使用专用处理工具处理,报名系统及网站提供有下载地址),最后提交审核。“报名序号”作为查询登录验证信息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妥善保存。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报考资格审查
招聘小组对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检查。审查通过的考生将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修改任何报考信息;审查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考生可按要求进行修改并于2023年12月13日17:00前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再次提交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2月11日9:00—2023年12月14日17:00。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每人30元/科(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支付),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4、缴费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
农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含城镇、农村)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
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通过报名审核并成功缴纳报名费后,再办理减免考务费用退费手续。申请免缴考务费须提供以下材料:农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或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附件2并盖章)、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户主页和申请人页);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含城镇、农村)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附件3并盖章)、本人身份证和低保证(家庭信息页和最近一次年审记录页)。2023年12月11日9:00—2023年12月13日17:00将所需材料清晰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bjkrsj@163.com(文件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报考岗位),材料提交不完整或未按照要求时间提交的均不予受理。材料审核通过后,已缴报名费用原路退回。
5、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及时关注“伊滨人社”公众号。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准考证上的照片须打印清晰、手贴无效)。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必须要出示的凭据,请务必妥善保管,备份留存,遗失不补。如因考生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6、相关要求
(1)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但进行了网上报名的,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考者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可以办理退费的情况有:①符合减免考务费的考生②符合上述第6条“相关要求”情况的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考试无法按时进行的。除此情况外,已交报名费无法退回。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加分认定及提交加分材料办法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如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按单项最高分计算。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加10分;经批准由洛阳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加15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只计一次,不累计);
(5)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加10分。
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2、加分材料提交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请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1)《2023年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伊滨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
(2)有效身份证;
(3)《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打印);
(4)“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市委、县(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5);
(5)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6)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证》;
(7)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6)、大学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8)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加分材料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提交地点:伊滨区科技大厦2601室(洛阳市伊滨区开元大道和孝文大道交叉口)。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经审核符合加分的人员,将在“伊滨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请考生关注查看。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科目为一科,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80分、卫生行业法律法规知识20分。笔试不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班。
2、笔试时间:拟定于12月23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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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笔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卷面成绩在原报名网站上查询,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
(四)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用计划1:3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因考生自动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按该职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考生须填写《2023年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伊滨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一份(附件7),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报名登记表》;
(4)毕业证书;
(5)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已正式就业的,需要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8)。
2、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包括: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取答辩形式进行,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若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三位小数。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排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主要考察拟聘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等情况。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通知要求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等。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通知、公告均在“伊滨人社”公众号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查看。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伊滨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关于网上报名系统故障或技术问题可于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379-69933807;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过程中,政策问题可拨打电话:0379-63945982(区人社局);关于招聘职位和条件等问题可拨打电话:0379-69660236(区卫健医保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16692312388
附件:
1、《2023年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伊滨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扶贫对象证明》
3、《低保证明》
4、《2023年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伊滨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加分申请表》
5、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6、《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7、《2023年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伊滨区)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2—8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伊滨区)
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