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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漯河市2024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法律法规,漯河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职位。市直9个机关(单位)共计划遴选公务员15人,遴选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漯河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我省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3.中央驻豫单位、省直机关、省辖市市直机关设在县(市、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报名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职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如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相关工作经历、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月,相关工作经历以录用、任职等文件为准,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专业条件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见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见附件3)设置。专业类别包含关系按以下原则掌握: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对于在上述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境外留学专业,报名人员报名时需在报名网页的备注栏中填写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等情况,由遴选机关(单位)根据职位要求进行审核。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信息发布与咨询

遴选公告及与本次遴选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luohe.gov.cn/)发布。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有关资格条件、资格审核等方面的事项,可在工作时间拨打《职位表》中公布的遴选机关(单位)电话进行咨询;如需咨询报名、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市人社局的咨询电话(0395-3132801)。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个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2024年1月18日9:00至1月24日17:00期间,报名人员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首页,点击“漯河市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专栏”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后,按要求填写信息选择职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考者须诚信报考,填报提交的信息须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和遴选资格。

报名期间,市人社局将适时公布报名有关情况,引导考生理性报考。

(二)资格初审

2024年1月18日9:00至1月25日17:00期间,遴选机关(单位)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遴选有关规定和公布的报名资格条件、遴选职位要求,及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2024年1月19日9:00至1月25日17:00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期间,报名申请未经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如实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1月24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报名申请未经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遴选职位要求或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因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报名确认和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2024年1月31日9:00至2月4日17:00期间,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每人30元),之后自行下载填写《漯河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4)A4纸版一式3份,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推荐机关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此表提交遴选机关(单位)供资格审核。未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开考比例和重新选报职位

各遴选职位的缴费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遴选人数直至取消职位。核减、取消的职位情况,以及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名单、重新选报职位的相关要求,统一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报考职位被取消的考生,于2024年2月11日9:00-17:00期间,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得再报考已公布的取消职位)、下载打印填写《报名推荐表》等。对未重新选报职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已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员,于2024年3月12日9:00至3月17日9:30期间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版)。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笔试

笔试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上午9:00-12:00,考点设在漯河市,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阅卷工作完成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于2024年4月中旬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报考职位名次。

(二)面试

遴选机关(单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职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并于2024年4月下旬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面试公告。应试人员可登录该网站查看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作弊以及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均不得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应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照遴选机关(单位)的要求参加面试确认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由市公务员局确定并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面试资格确认和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试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报名推荐表》(须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推荐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遴选机关(单位)结合留存的报名信息,认真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虚假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应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主动放弃面试的应试人员,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遴选机关(单位)的核实记录为准。对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应试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递补只进行一次。此后,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转任手续办理等各环节如出现职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拟安排在2024年5月中旬,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以市公务员局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前,应试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承诺书,结合报名环节签订的诚信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传播。面试时,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职位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面试工作照常进行,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面试工作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该分数线的面试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市公务员局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面试成绩,面试人员可登录该网站查询。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市公务员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情况,一般按照考察对象与拟遴选职位人数1.5:1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并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时发布考察公告。报考同一职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均进入考察环节。

遴选机关(单位)选派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同步进行资格审核。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考察,还应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开展工作,真实反映考察对象情况。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局具体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须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手续办理

(一)公示

遴选机关(单位)综合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要求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并按要求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本机关(单位)和拟任职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遴选机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拟任职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手续由遴选机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

八、特别提醒

本次遴选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漯河市公务员局

2024年1月16日

附件:

附件1.漯河市2024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_2023年版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_2022年版附件4.漯河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