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范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规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岗位数量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按照最低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一)《2024年范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2)。
(二)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上)。
(三)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五)范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七)报名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5日—5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地点: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大楼一楼东大厅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和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且相关复印件均由考生自行准备。经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材料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二)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提交复审材料或复审材料不完整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取消面试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始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附件:
附件1:2024年范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2024年范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