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保守秘密,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三)具备胜任消防工作所需的文化素质及能力,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需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四)身体条件: 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5以上,无残疾,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五)有下列情况的优先录用:
2、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4、有体育特长、文艺特长、游泳特长(海军退役)、汽车维修、工程车操作、无人机操作特长和空降部队伞降专业的;
(六)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七)年龄在18至26周岁之间(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10日)。取得驾驶证B证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至28周岁;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