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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人|漯河市郾城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依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暂行管理办法》和《漯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为郾城区沙北高质量充分就业社区,郾城区区纪委、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郾城区教育局、郾城区审计局、郾城区龙塔街道办事处、郾城区龙城镇人民政府、郾城区新店镇人民政府、郾城区裴城镇人民政府、郾城区农业农村局、郾城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郾城区总工会等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37人:其中郾城区沙北高质量充分就业社区2人,郾城区区纪委2人(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人、郾城区教育局2人、郾城区审计局3人、郾城区审计局后勤保洁1人、郾城区龙塔街道办事处4人、郾城区龙城镇人民政府1人、郾城区新店镇人民政府2人、郾城区裴城镇人民政府1人、郾城区农业农村局1人、郾城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15人、郾城区总工会后勤保洁1人、郾城区人社局后勤保洁1人,男女不限,主要从事窗口接待、业务咨询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工作。
(三)漯河市辖区内常住人员,同时在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监测户等家庭中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退役军人(不含分配安置、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开始至报满为止(温馨提示:仅在工作日期间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漯河市龙江路与太白山路交叉口北100米郾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9房间(就业促进股)

3、报名方式:1.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符合条件人员,请到常住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劳保所办理《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状态,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2.现场审核报名登记。已认定通过的就业困难人员,本人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公益性岗位申请表、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属于复转军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失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件等。

(二)审核公示

经审核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期限和待遇

按照相关规定,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含续签)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负担,月工资不低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还可给予一定补助。

四、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按照“先特困后困难,专业对口优先”的原则,经审核合格后,根据用人单位岗位申请情况,统一调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395-6181806

漯河市郾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