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新野县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45名,其中:看护队员(男性)27名、(女性)3名;应急救援队员(男性)12名、应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女性)3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报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政治坚定,品德端正;
2.自愿从事看护、应急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看护队员要求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至2006年6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双侧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
6.具备履行岗位所需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满足岗位需要及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8.限新野户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招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从事警务辅助人员或者看护队员工作被辞退、退回劳务公司的,或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公告通过新野县政务网及张榜公布等形式予以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至7月8日
2.报名地点:新野县人社局院内一楼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如实填写《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报名表可自行下载填写,交单色蓝底背景、正面、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6张(同时提交电子版照片)。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报考初审的缴纳考试费30元。
2.调整招聘职位
各职位的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该职位招聘名额递减。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结束后需要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评资格现场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笔试考试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四)体能测评
1.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2.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公政治〔2024〕60号),体能测评包含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4*10往返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所有测评项目事后均不复测。
4.体能达标测试前,考生需签订体能达标测试协议书,考生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达标测试,在体能达标测试过程中因考生个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自己承担。
5.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体能测评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五)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体能测评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聘用职位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能按规定时间地点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5.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空缺需要进行递补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拟招聘数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具体的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进行。
4.体检费:按照体检项目和医院收费标准确定,由参加招聘人员个人承担。
5.逾期不能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到达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政审
1.考察政审人员: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2.考察政审的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聘人员条件要求,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
3.考察政审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对进入考察政审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时,一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不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政审的、政审出现作假现象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新野县正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到岗后实行半年试用期,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
(一)身份待遇。所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无行政或事业编制,无执法资格,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休假等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所招聘人员属劳务派遣人员,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二)工资待遇。相关待遇和标准为2845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县财政列支,看护补贴另计。
(三)最低服务年限。报考人员被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聘用人员不得以个人原因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被录用为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和依法服兵役情形除外)。对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追究违约责任。
五、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政审、人员公示等有关事项,均由新野县正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布。凡各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本人所预留的通讯方式填写错误或不畅通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有关招聘考试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本招聘公告由新野县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按新野县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执行。
咨询电话:
0377-65033592 0377-65033573
附件:新野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