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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人|信阳市2024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卫健委等五部门《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和河南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4年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我市部分县2024年将面向社会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信阳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拟招聘49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人,本科生23人、专科生25人。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医学院校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有关说明

本年度招聘工作由各相关县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招聘专业、岗位要求、招聘名额详见近期各县招聘公告。

四、保障措施

1、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

2、纳入编制管理。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服务期满并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

3、福利待遇。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生,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对于服务期间暂未入编的特招生,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五、履约要求

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履约期内的医师注册、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招收、职称晋升等,并由签约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约定追回相关补助补偿费用和违约金。

六、咨询电话

信阳市卫健委0376-6562873

罗山县卫健委0376-2128220

潢川县卫健委0376-6119597

商城县卫健委0376-7885683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