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县安保维稳、应急处突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防队员6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巡防队员60名,其中:男性55名(岗位代码:2401),女性5名(岗位代码:2402)。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政治坚定,品德端正;
3.自愿从事巡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之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7.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庄,无残疾、无文身、无传染病、无色盲,双侧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
8.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9.具备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招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或者看护队员工作辞职的,或因曾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巡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认证报告(高中学历不需要)、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等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吋免冠正面证件照片(蓝底)4张、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一致)。
2.报名费用: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现场缴纳缴笔试考务费每人3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4年7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淅川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709室办理免缴费用手续。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至7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4.报名地点:淅川县政务服务中心5号楼一楼零工市场。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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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结束后需要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评资格现场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笔试考试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四)体能测评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所有测评项目事后均不复测。
3.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发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五)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参加面试人员:体能测评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聘用职位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招聘人员个人承担。具体的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政审由公安机关负责。考察政审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对进入考察政审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时,一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不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政审的、政审出现作假现象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照规定与拟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到岗后实行半年试用期,招聘人员在试用期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待遇保障
(一)身份待遇。所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警务辅助人员身份,无行政或事业编制,不行使执法职权。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休假等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所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管理和考核。
(二)工资待遇。招聘到岗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关单位从事规定工作,工资标准为每人25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工资及社会保险标准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最低服务年限。报考人员被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聘用人员不得以个人原因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被录用为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和依法服兵役情形除外)。对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追究违约责任。
五、纪律监督
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有关事项,在淅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xichuan.gov.cn/xcxrlzyhshbzj)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与有关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淅川县公开招聘巡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淅川县公开招聘巡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附件:淅川县公开招聘巡防队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