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已签约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南阳医专一附院拟面向社会进行2024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医院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硕士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或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及南阳人才发展集团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7月7日11:00至2024年7月10日中午12:00。每人可选报一个职位,原则上必须同意医院岗位调剂,报名者需登录南阳医专一附院报名系统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1441进行线上报名(仅支持电脑端报名)。应聘人员学历必须符合我院招聘计划及要求,一旦发现有隐瞒学历情况签约者,立即予以辞退。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
笔试及面试时间初定为7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择优录用,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内容,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按考试成绩顺延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福利待遇
1、全日制医疗专业博士研究生到院后给予安家费、博士津贴、住房补贴及科研经费支持,详情面议。
2、四证合一硕士研究生(学历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规培合格证)享受5万元安家费、住房补贴、到院后享受3个月医院平均绩效奖励。
3、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4、到院工作且个人档案齐全,可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享受五险一金、工会福利、年度健康体检等。
六、纪律与监督
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校纪委、院纪委参与并监督。
咨询电话:0377-63328197
监督电话:0377-63328006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附件:南阳医专一附院2024年度第二次招聘计划方案
附件
南阳医专一附院2024年度第二次招聘计划方案
1、临床医师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具有学历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及规培证书;公共卫生科干事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及以上;
2、药师、技师(康复技师除外)岗位、病案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最高学历为本科的需为全日制公办本科(非专升本)
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急诊医师、麻醉医师、医学影像诊断医师(含普通放射科)、康复技师为急缺岗位,报名以上岗位者学历要求不受上述第1、2条要求,学历放宽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具有医师资格证、规培证书(康复技师除外),到院签约后不予调换专业(硕士除外)。
4、人才储备岗要求第一学历为双一流院校或临床医学(卓越医师计划)专业,最高学历为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具有学历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及规培证书;
5、首次招聘计划中非临床相关专业招聘暂缓,时间另行通知。
6、附件中未体现出首次招聘计划的医疗岗位为已招满岗位。
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岗位缺岗明细表
|
序号
|
需求
|
科室
|
岗位方向
|
需求
|
岗位
|
人数
|
101
|
临床医师
|
肿瘤内科
|
肿瘤放疗方向
|
1
|
102
|
临床医师
|
中西医肿瘤方向
|
1
|
103
|
临床医师
|
全科医学科
|
全科医学方向
|
1
|
104
|
临床医师
|
老年医学科
|
全科医学方向
|
1
|
105
|
临床医师
|
儿科
|
医学心理学相关专业
|
1
|
106
|
临床医师
|
感染性疾病科
|
|
1
|
107
|
临床医师
|
急诊内科
|
急诊相关专业
|
8
|
108
|
临床医师
|
急诊外科
|
急诊相关专业优先
|
4
|
109
|
临床医师
|
普通外科
|
创面修复相关方向
|
2
|
110
|
临床医师
|
普胸外科
|
胸心外科相关方向
|
3
|
111
|
临床医师
|
骨科
|
|
1
|
112
|
临床医师
|
心脏外科
|
心脏外科相关方向
|
3
|
113
|
临床医师
|
重症相关方向
|
4
|
114
|
临床医师
|
血管外科
|
胸心外科或血管外科相关方向
|
2
|
115
|
临床医师
|
神经外科
|
|
2
|
116
|
临床医师
|
神经介入方向
|
1
|
117
|
临床医师
|
泌尿外科
|
|
2
|
118
|
临床医师
|
眼科
|
眼科学相关专业
|
3
|
119
|
临床医师
|
耳鼻喉科
|
|
3
|
120
|
临床医师
|
麻醉医学
|
麻醉相关专业
|
10
|
121
|
临床医师
|
重症医学科
|
|
2
|
122
|
临床医师
|
医学美容科
|
皮肤相关方向
|
1
|
123
|
诊断医师
|
临床功能检查科
|
心脏电生理相关专业
|
1
|
201
|
诊断医师
|
普通放射科
|
医学影像或临床相关专业。
|
3
|
202
|
诊断医师
|
医学影像科
|
医学影像或临床相关专业,有CT或者MRI工作经验优先
|
15
|
301
|
技师
|
儿科
|
康复理疗相关专业
|
2
|
302
|
技师
|
针灸推拿相关专业
|
1
|
303
|
技师
|
眼科
|
眼视光相关方向
|
1
|
304
|
技师
|
医学影像科
|
医学影像相关专业。有相关资格证书优先
|
2
|
305
|
技师
|
康复医学科
|
运动治疗相关专业
|
2
|
306
|
技师
|
心肺康复相关方向
|
1
|
307
|
技师
|
输血科
|
检验或输血相关方向
|
4
|
308
|
技师
|
病理科
|
病理相关专业
|
1
|
401
|
药师
|
药学部
|
仅限药学或临床药学专业
|
11
|
501
|
干事
|
公共卫生科
|
公共卫生相关专业,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方向优先
|
1
|
502
|
干事
|
病案统计科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具备编程能力者优先
|
2
|
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人才储备岗计划表
|
|
601
|
临床医师
|
消化内科
|
消化内科方向
|
2
|
602
|
临床医师
|
儿科
|
儿科方向1,中西医结合方向1
|
2
|
603
|
临床医师
|
康复医学科
|
针灸推拿相关专业
|
2
|
604
|
临床医师
|
精神科
|
精神学相关专业
|
2
|
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自主报名岗
|
701
|
临床医师
|
自主报名
|
博士或其他特别优秀者
|
不限
|
南阳医专一附院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考生网上报名事项及操作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