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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红旗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查通知

红旗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已结束,根据《新乡市红旗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程序,现将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详见《红旗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管理类)》(附件1)、《红旗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教育类)》(附件2)、《红旗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卫生类)》(附件3),笔试成绩表备注栏内带“*”者,为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

请广大考生查询,并欢迎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请于7月10日(周三)下午18:00前与考务办公室联系。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内):0373-3089338

二、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新乡市红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红旗区渠东一路10号)

2.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学位证(在用人单位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

(2)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3)教育类岗位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

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一份。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辞职手续,在编教师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5)报考连续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银行流水(连续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自2022年4月30日以前连续从事报考岗位相应工作经历);

(6)《红旗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7)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同版红底或蓝底)。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合格后留存。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现场确认,不得他人代替。

2.考生提供的证件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且与网上报考信息一致,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3.面试资格审查通过者,当场领取《新乡市红旗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通知单》及面试考生须知。

4.没有及时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以在面试资格审查现场打印。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内):0373-3089338


附件1:红旗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管理类)

附件2:红旗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教育类)

附件3:红旗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卫生类)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