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现将新乡市卫滨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符合《新乡市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0日(9:00-17:00)。
地点:新乡市卫滨区姜庄街小学(新乡市卫滨区姜庄大街76号)。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三)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或辞职手续;
(四)报考岗位要求有教学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教学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和工作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工资银行流水),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五)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附件4);
(六)报名系统打印的《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七)《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附件5),并粘贴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
报考人员须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原件,不再返还报考人员本人。
四、其他要求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
(二)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以及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申报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且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从《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四)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和有可能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提交通讯方式的畅通。因考生通讯方式不畅无法通知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考生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如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的,本人应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审查书面声明(附件6 ),经本人签名、按手印,于2024年7月9日17:00前将扫描件发送邮箱(wbqrsj@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放弃声明+岗位代码”;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核实记录为准。
没有及时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于2024年7月8日10:00至7月10日18:00期间,登录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网上报名考试”系统自行打印。
考务咨询电话(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
0373-2826199(管理岗位)
0373-2628382(专业技术岗位)
监督电话:0373-2826111、0373-2826105
附件1:新乡市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4:党员证明
附件5:面试资格审查表
附件6:放弃面试资格审查书面声明
卫滨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