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洛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洛人社[2020]25号)文件精神,现将嵩县2024年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2023年以来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城镇退役军人(不含分配安置、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注意: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本人户籍地(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提前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证,以免耽误本人参加招聘时的资格审查。
二、招聘岗位及用工单位
1.招聘岗位及人数: 文印收发、后勤辅助等岗位29名;
2.招聘单位名称: 嵩县医疗保障局等17家单位(招聘详情见附件1)
三、工作待遇和期限
1.用工形式。公益性岗位实行“谁开发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工作机制,由用人单位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管理、考核等。
2.安置期限。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工作待遇。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待遇。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遵从个人自愿,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的程序进行。本次公益性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工作均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各用人单位应在面试、体检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信息汇总表报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统一公示安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5日- 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二)报名地点: 各用人单位(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
(四)面试及体检:1.2024年7月20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由用人单位自行通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应依序按照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的顺序录用,否则取消该单位本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资格。2.2024年7月21日体检。通过面试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安置,对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岗位按面试成绩递补。
(五)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洛阳人才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不再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五、要求
(一)用人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好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好人员上岗资格初步筛查,严禁设立年龄、性别等歧视性条件,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二)本次招聘坚持诚信原则,如有申报资料不实,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上岗资格。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6310360
附件1:2024年嵩县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
附件2:嵩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2日
公岗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