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文物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河南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文物保护员20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顺河回族区文物保护员20名,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辖区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人岗匹配”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熟悉当地历史文化遗产、风土人情,热爱文物事业且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文物保护实际能力和业务知识。能承担日常巡查任务。
4.高中及以上学历,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5.从事文物工作的退休干部、文物保护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hequ.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招聘公告和面试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报名
采取现场本人报名的方式进行。填写《顺河回族区文物保护员登记表》(附件1),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的一并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白底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8日(共3天),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顺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371-25962369。
(三)资格审核
报名时对应聘者的有关证件、材料和资料进行审核,合格者进行面试程序。
(四)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及个人特长。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示
在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heq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上岗
经面试合格的人员,在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heq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聘用上岗。
四、签订聘用合同及聘用人员待遇
1.经确定聘用的人员,上岗后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岗位变化情况及考核结果,择优续聘。
2.聘用人员薪酬2400元/年,食宿自理。
五、未尽事宜由区文旅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371—25962369(顺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附件:顺河回族区文物保护员报名登记表
顺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