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和《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信卫人〔2024〕18号)等文件要求,我县2024年将面向社会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27名。为确保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告时间:
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30日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学籍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未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7.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回避要求的;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1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2.报名地点:商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6室。
3.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持《2024年商城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电子版彩照(jpg格式,尺寸413*626像素,U盘存储),到报名地点报名,并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报考,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2)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商城县特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批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未形成竞争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的要求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医学专业的研究生、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笔试由商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笔试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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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卷。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为准(2024年8月13日在商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6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商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遇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拟招聘岗位数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工作由商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制定后分别报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期间,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考生之间不允许互相交流。严禁着行业制服或明显标识服装进入面试室,禁止携带任何书籍、资料、无线通讯工具等违禁品及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候考室,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反面试纪律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面试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个人信息(如自己的姓名、籍贯、工作单位等具有显著身份特点的信息),对违反本条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适当扣分直至取消面试资格。
(三)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在确定体检人员时,若考试成绩出现该岗位超出1:1比例人数的并列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取得执业资格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由商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工作由商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商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由商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选岗结果报商城县特招工作领导小组。用人单位与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商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七、结果备案
商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商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盖章后上报至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八、保障措施
1.由省级财政对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
2.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后,按程序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单位编制内有空缺岗位时,优先用于特招毕业生。
3.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4.对于服务期间未入编人员,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5.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本科毕业生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九、纪律与监督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商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nsc.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商城县特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特招工作咨询电话:0376-7885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