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中共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范县监察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数量3:1的比例,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按照最低不低于2:1的比例参加面试。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数量按比例递减直到取消。
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岗位及参加人员
面试的岗位为《2024年中共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范县监察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的招聘岗位。参加人员为报考相应岗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7月28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通知单领取有关事项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7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持身份证到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大楼一楼东大厅)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非考生本人领取的,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考生证件。
四、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
五、面试考官组成
面试考官全部从异地聘请,在全封闭状态下开展工作。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面试考官在实施面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面试考官守则》。
六、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成绩计算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个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的成绩也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序。
七、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个人总成绩在范县网、范县党建微信公众号、范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及面试考点公布。
八、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等,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实行回避。
(三)考生不得携带考试违禁物品,进入候考室前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事业单位人事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次面试不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3-8503282
监督电话:0393-8635825
附件:2024年中共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范县监察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