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尉氏县委 尉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尉发〔2019〕10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在异地经过公开招聘、具有全供事业编制且户籍在尉氏县或配偶在尉氏县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开展回调工作,回调的教师将聘用至尉氏县有空编的高中、初中、小学等学校工作,分配后三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
一、回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在尉氏县外经过公开招聘,具有尉氏县户籍在外地任教的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2.在尉氏县外经过公开招聘,配偶在尉氏县工作的,在外地任教的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编制部门同意回调(详见2024年尉氏县籍教师回调申请表,原工作单位、原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编制部门需同意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交);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档案年龄为准);
4.在原单位已转正定级且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回调
1.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本次计划
本次计划回调教师30名。
二、回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回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信息发布:通过尉氏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回调工作信息;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办理;
3.报名地点:尉氏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2024年尉氏县籍教师回调申请表(见附件)。配偶在尉氏县工作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配偶的工作证明、《河南省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在职职工信息查询单》(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用提供)。
5.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回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回调资格。
(2)县教体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核查。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直接淘汰。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内容另行通知。为严肃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委编办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人事档案材料是否完备齐全等。在原单位工作不积极,同事领导评价不高的不予回调。
(四)聘用
本次回调教师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聘用,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一并聘用。回调教师聘用到十三级或十二级岗位,服从分配,到教学第一线工作。
三、手续办理
聘用的回调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尉氏县回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27961769
附件:2024年尉氏县籍教师回调申请表.docx
尉氏县2024年回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