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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人|2024年新乡辉县市籍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选调公告

根据《新乡市教育局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持教师回乡任教的通知》(新教〔2021〕86号)和《辉县市籍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经辉县市委、市政府批准,结合我市教育事业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开展2024年辉县市籍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2024年辉县市籍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选调教师暂定70名(其中初中教师45名、小学教师25名),根据报名人数、学科学段需求情况适当调整,择优录用。均为全供事业费开支。

二、实施对象及条件

回乡任教的教师必须是在编在岗的正式一线任课教师,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回辉县市任教教师为辉县市常住户籍;或教师配偶、教师父母为辉县市常住户籍;或教师配偶为辉县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回辉县市任教教师必须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副高以上职称或获得地市级优秀教师、骨干教师、老师及以上称号,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以命名的省级有关单位文件为准)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回辉县市任教教师原入编渠道为公开招聘,工作表现优秀,试用期已满并考核合格;

(四)回辉县市任教教师必须是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的优秀教师;

(五)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六)回辉县市任教教师必须符合工作调动的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实施范围:

(一)近三年内教师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有不称职或未定等次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三)不是学校一线任课教师的;

(四)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五)正在服务期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及其他服务期未满人员;

(六)申请调往辉县市教体系统以外的工作单位的;

(七)其他根据有关规定不宜调动情况。

三、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选调前由辉县市籍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辉县市人才市场网(http://www.hxsrlzy.com)及相关地点发布选调信息。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8月1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 至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地点:辉县市教体局青少年活动中心103室(辉县市教体局院内)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教师主动向辉县市籍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2024年辉县市籍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选调人员申请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岗位,不准更改专业岗位。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所有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

3.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4.近期本人正面同底版1寸彩照2张。

5.符合下列情况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教师配偶为辉县市常住户籍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教师父母为辉县市常住户籍的,还需提供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教师配偶为辉县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配偶在编在岗工作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组织面试

由辉县市籍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回乡任教条件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面试内容按招聘专业采用辉县市现行中小学教材(含职业中专),讲一节微型课(即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按所报学科岗位数量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调动人员,但最低成绩不得低于80分。

(五)资格审核

面试结束后,辉县市籍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回乡任教教师申报材料初审后(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单位同意调出证明,证明必须由当地编办、人社、教育部门盖章),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报领导小组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立即取消其资格。已办理调动手续的随时清退,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体检

对拟调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七)公示

辉县市籍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调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审议,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编制、人事手续。辉县市籍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空编、缺编、学科岗位计划等情况,结合回乡任教教师的户籍地、个人意愿,统一调配。回乡任教教师原则上安排在缺编学校,如该学校没有与其对应的岗位,按照市人社部门有关政策进行岗位聘用。回乡任教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不合格的退回档案。调入后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往外地工作。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 0373-6233226

市教体局 0373-6209106

监督电话: 0373-6233957

有关选调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辉县市人才市场网(http://www.hxsrlzy.com)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选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附件:2024年辉县市籍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选调人员申请表.xls

辉县市籍在外在编教师回乡任教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