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工作需要开发机关后勤服务及其他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45个。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1.在平顶山辖区内登记失业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2.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三)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五)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9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工作日)
2.报名地点:平顶山高新区开发路与女贞街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平顶山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就业窗口。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二)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由本人提供下列相关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023年、2024年毕业的还需要一并提供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就业困难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及认定类型相关材料(1份);
6.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1份);
7.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8.报名表(2份)。
9.诚信承诺书(1份)。
(注: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待遇
按照“先特困后困难、专业对口优先”的原则,根据报名情况,统一调配,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就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提交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具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办理《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事宜,请咨询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所。
咨询电话:0375--3982799 3998801
监督电话:0375--3985008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工作日)
附件1:平顶山高新区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1: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2024年8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