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创新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开辟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通知》(平招才办〔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
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平顶山市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指导中心共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pds.gov.cn/)和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yjglj.pds.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6日至9月25日24:00登录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初审及复审
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聘单位将组织人员进行初审,并以电话通知告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保持电话畅通。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因考生自身原因未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体检与考察
本次招聘工作最终报名人数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为准,考试、体检与考察考试方式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根据考试情况,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表现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相关资料及资格复审等程序,并及时关注电话或邮件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二)所提供资料应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发送电子邮件至pdssyjjrsk@163.com,联系电话:0375-2633026,监督电话:0375-2633127。
附件:1.人才需求信息表
2.2024年招才引智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