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漯河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
工资按月发放。队员岗前培训期 2个月和试用期1个月,基本工资2500元/月;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人均工资4000-6000元
/月(含绩效、岗位补贴、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公积金和伙食费等)。按照工作年限定期增资,经考核合格后等级初评为一级一档,每年一档逐年晋升;全日制本科毕业人员考核合格后首次评定为二级一档;退役军人经考核合格后可按军龄申请套改为相应等级档次,每两年军龄增加一档,一年后消防业务考核合格按照原军龄增加档次;国家队消防员退役后经考核合格可按消防员工作年限申请套改为相应等级档次。
(二)其他待遇
队员服装免费统一发放,伙食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执行,实行集体就餐、集体住宿,每年安排健康体检1次。实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按照准军事化模式管理,签订合同后队员每年可休假50天,队员结婚当年享受一次婚假,假期10天;
二、招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投身消防救援事业;4、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心理健康,无不良嗜好;(二)岗位条件1、年龄在18至26周岁(1998.9月30日以后至2006.9月30日以前)的中国男性公民;2、具备消防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中专、职业技术学校等同等学历;3、同等条件下,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学历、退役军人、具备消防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者或有抢险救援相关技能者优先录用。(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收1、曾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的;3、有吸毒、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6、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情形的;
三、招收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初审、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格检查、聘用集训”的程序进行。(一)报名初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结束。报名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报名表》(见附件1(图片可保存打印),由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并填写一式两份)以及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以上证书均需提供复印件,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录取资格。报名地址:丹江路与五台山路交叉口东北角50米路北漯河市消防支队机动大队。联系电话:18239505503
崔站长 15039512693 刘站长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二)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1000米(必考项);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两项任选一项);10 米×4
往返跑、100米(两项任选一项)具体标准参考附件2;任意一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三)面试、政审体能测试通过后,适时统一组织面试、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入职动机、思想稳定性、过往经历、个人形象、言语表达和逻辑能力、现实表现;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四)体格检查适时组织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的疾病,在培训或试用期未如实报告的,在工作期间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五)聘用集训根据体能测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期内不服从安排、管理、不能胜任工作和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不予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岗前培训期间当月工作时间未满月离职的不发放当月工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进入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按照队员等级标准定级、定岗,签订劳务合同。
四、工作地点
25名队员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统一分配至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动大队。
五、职责任务
队员日常生活、训练、管理模式采取准军事化管理,除参与日常处置火灾、抢险救援外,统一组织参加训练及理论知识学习,训练包括体能训练、业务训练、技能训练,理论知识学习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条令纲要、业务理论等。
六、重要提示
提示:此次招聘由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没有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一: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二: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附件三:体能测试个人风险责任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