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安阳市两级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工作;案件收转、登记和法律文书的制作、文印、送达;案件材料的录入、保管、整理和案卷装订、归档;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与安阳市两级检察机关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书记员岗位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3.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检察工作纪律、规章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期间出生),不限性别;
2.报考安阳市检察院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专业为法学类、公安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报考基层检察院要求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报考专业为法学类、公安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法律实务类、法律执行类、文秘类,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检察院、法院辞退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包括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9月26日至9月30日(不含2024年9月28日当天)到安阳市鼎泰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岗位信息见附件)。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报考须知以及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报名地址:安阳市安彰大道187号院(安阳市东工路与安漳大道交叉路口向东10米路南三楼报名。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招聘公告相关内容,确定本人符合岗位报名条件。
报名电话:0372-2322639
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安阳鼎泰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报名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2份;
(三)毕业证原件并交复印件2份;
(四)“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2份;
(六)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并交复印件2份;
(七)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八)缴费
报名参加笔试每人30元考务费,进入技能考试考生须在技能考试前缴纳30元考务费。
报考人员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领取笔试准考生。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领取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已交考务费。
(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包括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10%、40%。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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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卷面成绩在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anyang.jcy.gov.cn/)、安阳人才网(https://www.ayrcgw.com)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询。
2.技能考试
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技能考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技能考试人员,比例内成绩相同者,均进入技能考试,技能考试时间、地点等其他事项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安阳市人事网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询。因考生自动放弃或未参加技能考试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采取看打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5分钟,满分为100分。技能考试使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预装有五笔、智能ABC、搜狗拼音输入法。不得携带并使用其他键盘,不能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
技能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技能考试成绩在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安阳人才网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询。
3.面试
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和技能考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权重折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资格复审期间因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形成缺额的,按笔试和技能考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权重折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安阳人才网公布。
(1)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组织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发放《安阳市两级检察机关2024年招录聘用制书记员面试通知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安阳人才网公布。
(2)面试。面试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安阳市检察机关2024年招录聘用制书记员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证、单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安阳市检察院官网、安阳人才网公布总成绩。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考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排名。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报考岗位,体检按照1:2的比例,考察按照1:1的比例,各招聘岗位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面试结束后至拟聘用公示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阳市检察院官网、安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发现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本次招聘成绩可保留一年,对公示期间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因聘用后辞职而产生岗位空缺的,在下次公开招聘前,可在未聘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上述要求做好递补人员考察和公示工作。
五、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的薪酬待遇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高法〔2021〕250号)确定,社会保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考生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三)考生参加笔试、技能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需要咨询报考招聘相关政策及问题的,可拨打电话0372-2261103(市检察院机关)、0372-2322639(劳务派遣公司),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安阳市两级检察机关2024年度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设置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招考职位
|
招考人数
|
1
|
安阳市人民检察院
|
聘用制书记员
|
11
|
2
|
安阳县人民检察院
|
聘用制书记员
|
1
|
3
|
内黄县人民检察院
|
聘用制书记员
|
1
|
4
|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
|
聘用制书记员
|
1
|
5
|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
|
聘用制书记员
|
3
|
6
|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
|
聘用制书记员
|
1
|
7
|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
|
聘用制书记员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