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看护队伍建设,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建设高质量看护队伍的有关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汝阳县公安局看护大队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男性22名,从事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看护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招聘领导小组
本次招聘工作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并由派驻单位纪检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劳务派遣留置看护队员男性2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道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和法制观念;
2.身体健康,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汝阳县户籍,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31日(含)至2006年10月31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含中职、中专);
5.满足岗位需要及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组成。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3.现场报名需提交材料: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1份,进行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二)体能测试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长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三)面试
根据考生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体能测试的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和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50%+面试成绩×50%
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退役军人优先、学历层次由高到低排名。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未达到体检比例的按面试后的实际人数进入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汝阳县远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派遣到所报岗位工作,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如果排名靠前的考生放弃或失去拟聘用资格,按照名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在人员到岗后一年内,如因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辞职等原因出现空岗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名单总成绩进行补录。
五、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全部与汝阳县远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汝阳县远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相应岗位工作。
(二)月薪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五险。留置看护队员执行看护工作任务时,发放执勤岗位津贴。此次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电话:0379-68217366(汝阳县远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0379-68236561(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报名表.docx
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doc
汝阳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