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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2024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调整及笔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巩义市2024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关于巩义市2024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的补充公告》要求,本次引进工作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已结束。

按照《公告》规定,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应岗位引进人数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根据本次引进工作报名情况,现将巩义市2024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公告如下:

一、巩义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岗位代码R01,引进计划2名。因该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为5人,须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1名,核减后,该岗位的引进计划调整为1名。

二、以下岗位的引进计划均为1名,因有效报名人数均不足3人(即有效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的比例,未达最低开考比例3:1),取消以下岗位的引进计划:

1、巩义市大峪沟镇人民政府,岗位代码E01;

2、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岗位代码H01;

3、巩义市西村镇人民政府,岗位代码K01;

4、巩义市回郭镇人民政府,岗位代码M03;

5、巩义市鲁庄镇人民政府,岗位代码N01;

6、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岗位代码P01;

7、巩义市涉村镇人民政府,岗位代码Q01;

8、巩义市杜甫路街道办事处,岗位代码S02;

9、巩义市永安路街道办事处,岗位代码T01;

10、巩义市孝义街道办事处,岗位代码V01。

三、除以上岗位外,其它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的比例均不低于《公告》规定的最低比例3:1,故引进计划保持不变。

四、关于重新选报岗位和退费事宜

按照“公告”要求,对于报考取消引进计划岗位的考生:

(1)如符合其它岗位(包括未核减(取消)引进计划的岗位)的报名条件,请于11月13日12:00前,拨打电话0371-69580071,按要求重新选报岗位意向,经再次审核予以确认(对于考生重新选报的岗位,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逾期不进行二次选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取消笔试准考证打印资格)。

(2)不愿重新选报或不符合其它岗位报名条件,计划申请办理考务费退费手续的人员,请于11月18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人事考试中心窗口,现场提交考务费退费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0371-69580071。

申请考务费退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单面复印)、本人办理的河南农商银行卡复印件,现场签署考务费退费申请书。

(3)对逾期不进行二次选报岗位,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考务费退费申请的人员,已缴纳考务费不再退还。

五、笔试事宜

根据工作安排,本次引进工作笔试定于11月16日上午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请已通过资格审核且缴费人员(按本通知要求,未在规定时间重新选报岗位的人员除外),请于11月14日9:00至11月16日9:00,登录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ongyishi.gov.cn),点击网页右侧浮窗“巩义市2024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登录报名系统后,打印笔试准考证(要求:A4竖版单面打印,至少打印3份,以备后用),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打印通道。

对仍未打印“报名登记表”的考生,须在“笔试准考证”打印通道开放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打印,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打印通道。

上述材料十分重要,须在笔试当天及后续环节出示或提交,如考生未按时打印或因本人保管不慎丢失上述材料,对本人参加笔试或后续环节产生的不利影响,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