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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人|2024年镇平县公开选聘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1号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决定从我县五个单位在编在岗事业差额补贴、自收自支编制工作人员中为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开选聘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8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政治坚定、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安排相适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选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选聘质量。
二、选聘范围
从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文广旅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司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五个单位在编在岗事业差额补贴、自收自支编制人员中选聘83名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选聘后办理人员流动手续,享受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待遇,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选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选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工作,思路清晰,表达能力强,综合素质高;
3、在原单位未受过党政纪处分且2021、2022、202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人员;
2、受到党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
4、尚在服务期(试用期)或服务期(试用期)未满人员;
5、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聘或不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及要求
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2024年镇平县公开选聘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一)。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选聘数额、选聘条件及选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报名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请应聘者微信搜索或扫描公告底部二维码关注“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众号。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均在“镇平县事业单位”公众号内发布,不再一一通知,请及时关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报名方式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2024年镇平县公开选聘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1号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网络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应聘者应按照选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专业要求,在网络报名时间段内,登录网址http://zhenping.pzhl.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报名前,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报考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3日上午9:00至11月27日下午17:00。
3、资格初审
考生网上报名需全面了解职位要求,切实对照报名条件,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信息审核结果,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审核结果查询。报名资格审核时间截至2024年11月28日中午11: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4、现场确认及要求
笔试前,报考者须进行现场确认。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要求:报考者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①本人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现场确认资格审批表》;②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同意方可报考(见附件2);③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④编制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姓名所在页)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⑤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批的最近日期的《工资审批表》复印件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⑥2021、2022、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明细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1份。(注:以上材料现场确认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详见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现场确认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笔试。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各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其违纪违规情况记入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考试诚信档案库,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选聘人员本人承担。
5、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选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小于或等于3:1的,直接面试;小于或等于1:1的,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进行。
(三)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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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执法等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显示信息为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参加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委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能力以及心理素质、个性特征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与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考察对象。体检时间以公告为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为拟选聘对象,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下发选聘文件,办理人员流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此次选聘成立镇平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具体实施。选聘工作是加强我县工作人员队伍,提高我县事业单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参与单位和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引进工作的重要意义,扎扎实实地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切实把优秀人才选出来,用到位,出效果,为镇平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六、纪律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选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如有未尽事宜,按选聘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执行。
咨询电话:16637721036
县招聘小组监督电话:0377-65969982
注: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拨打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2024年镇平县公开选聘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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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年镇平县公开选聘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2)2024年镇平县公开选聘乡镇街道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镇平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11月21日


( 附件2)2024年镇平县公开选聘乡镇街道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