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创新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开辟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通知》(平招才〔2024〕4号)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通过招才引智引进高层次人才30名,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1.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本学历层次对应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
3.2017年以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二、引进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2.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3.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拟招聘岗位相应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报名学历层次与年龄要求相一致,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考生以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具备与岗位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读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政治考察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政治考察资格;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引进岗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引进岗位;
6.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新华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8.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引进公告发布于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网址:https://www.zghnrc.gov.cn)和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huaqu.gov.cn/)、新华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平台(pdssxhqrsj)上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此带来的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名
本次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2月9日9:00至12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指定网站,点击“‘新华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对于报考职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2.报考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引进工作中必须保持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引进专业相一致。专业(学科)门类严格按照专业目录掌握,学位授予门类不等同于所学专业(学科)划分依据。对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报名前,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如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3.报考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9日9:00至12月13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12月14日17:00之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12月14日17:00之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12月14日17:00之前,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报考者须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或虚假填写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附件3《平顶山市新华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分申请表》一式两份,以备后续使用。
4.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12月15日17:00,通过指定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本次引进笔试考试科目为两科,按照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笔试考务费用。在资格初审通过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4年12月16日上午9:00-12:00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股(地址:平顶山光明路建设路交叉口东北角工商银行一楼服务大厅人社服务窗口)提交以下材料: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复印件、本人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关系证明。
申请减免考务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工作人员将按工作流程办理退费。
减免笔试考务费咨询电话:0375-2288018。(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发布的笔试公告通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指定网站,以免错过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由于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引进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引进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新华区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考试方式视报名情况采取笔试加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引进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引进人数的比例大于或等于3:1的,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程序进行;引进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引进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按照面试、体检、考察的程序进行。
1. 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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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加分
笔试合格分数划定为:笔试成绩不低于4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笔试成绩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2月16日下午14:00-17:00)向平顶山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股提交材料(地址:平顶山光明路建设路交叉口东北角工商银行一楼服务大厅人社服务窗口)。
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3)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5)《平顶山市新华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分申请表》(附件3)。
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再受理。加分人员名单于笔试前在本次引进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资格确认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打印的《2024年平顶山市新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同一底板照片2张,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和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一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根据留存的报考信息,与应试人员及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核对。
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未进行笔试考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者进行加试)。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核实其引进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将不再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新引进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人员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调离。
五、其他事项
(一)加强对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本次引进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平顶山市新华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三)为维护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整个引进过程接受新华区纪委监委和社会广泛监督。
监督电话:0375—4938065;
政策咨询电话:0375—2288018;
本公告由平顶山市新华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平顶山市新华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附件2 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表.doc
附件3 平顶山市新华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分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