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海关事务服务中心是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管委会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配合开封海关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开封海关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规定,结合开封海关事务服务中心用人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计划招聘开封海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5名。具体拟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条件等详见《开封海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高校学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
三、信息发布及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官网(https://ftz.kaifeng.gov.cn)、郑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zzrsks.com.cn)发布。
后续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相关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应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 报名。2024年12月9日9:00至12月13日17:00。报考者登录郑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后(https://www.zzrsks.com.cn),点击“开封海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上传本人证件照及相关材料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所有照片均应为JPG格式)。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者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信息填写报名信息,如出现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前,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二)资格初审。2024年12月9日9:00至12月14日17:00。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改报岗位、更换照片、修改信息及补充资料时间截至12月14日17:00前,逾期未再次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三)网上缴费。已提交审核并通过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2月15日17∶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进入缴费系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因报考者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或放弃参加考试的,已经缴纳的笔试考务费不予退回。
(四)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者,于2024年12月18日9:00至12月21日14:30,通过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必须出示的凭据,请报考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如因报考者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五)相关要求。各招聘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申请,经2024年开封海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专班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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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
阅卷工作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报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详见郑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请报考者注意上网查阅相关考试信息。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应试者应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报考需要工作经历岗位的应试者,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
应试者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主动放弃面试人员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fsfldk@163.com。
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并发布面试资格确认递补公告。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职业能力测验和面试的成绩均相同的,经报2024年开封海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专班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序。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郑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公布。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被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被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要求
(一)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或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由2024年开封海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371-22296115;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监督电话:0371-22557356;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附件:
1.开封海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同意报考证明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