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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人|2024年伊川县公开招聘巡防队员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巡防队员,为规范和完善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50名巡防队员,其中一般岗位25名(男性15名,女性10名),退役军人单列岗位25名。在招聘过程中根据各环节确定人数情况会在计划总量内对各岗位招聘数量进行调整。

巡防队员工作职责:主要负责社区(村、镇)巡逻防控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能自愿从事巡防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强,严守工作秘密,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

3.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等;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含中职、中专);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年龄放宽至35周岁;

7.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英雄;

(3)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曾经从事过巡防工作或社区工作且满2年以上的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纪违规被解聘、辞退或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及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过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接受调查的;

8.有其他不适合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由县人社局和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流程有: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伊川县人力资源市场1楼(伊川县城关街道办事处酒城北路491号1楼)。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伊川县公开招聘巡防队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2份,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3)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4)符合优先聘用人员需提供相应有效证件材料(验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单位出具原件1份)。

(6)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4.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需按规定交纳考务费30元。

5.考生请于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6.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7.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二)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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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在两个以上面试组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认排名。面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学历层次均相同时则进行面试加试(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除外)。

(五)体能测试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4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分别是“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三项测评平均达到60分,可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60分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3.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试。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2)。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试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放弃。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1:1.2的,全体进行体检)。末位考生成绩相同时共同进入体检。有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特殊体检标准)。

(七)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人员应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按照《入职承诺书》予以处理。

2.聘用人员采取劳动合同制管理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3.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限内,聘用人员不得以个人原因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务合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通过考试录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依法服兵役等情形除外)。

4.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我县劳务派遣人员现行标准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凡是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体能测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我县各类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五、信息发布及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及通知、公告、公示均在伊川政府网(http://www.yichuan.gov.cn/)和伊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因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8366376

监督电话:0379-68366339

附件:1.2024年伊川县公开招聘巡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

2024年伊川县公开招聘巡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1:2024年伊川县公开招聘巡防队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doc